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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导读:重庆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重庆高职分类考试资讯: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重庆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重庆高职分类考试资讯: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 “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程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以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为特色,经济管理和人文艺术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2001年,200三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高职院校,201四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65亩,现有6个专业二级学院,开设有2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2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93(教授53人,副教授24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专任教师576人(博士56人,硕士520人), “双师型”教师540余人,占专任教师总数65.8%。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设施及一批市级科研基地,并和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内外实习基地及行业学院,能满足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被众多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部队所录用,部分毕业生继续深造就读了研究生,还有部分自主创业者成为了优秀企业家。

  学校是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众创空间、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立有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学校建有3个市级研究中心——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金融大数据智能应用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收应用型本科,培养全日制应用型本科人才。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2019年14个本科专业面向中职类对应类型的考生招收应用型本科学生338名。

  2019年应用型本科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备注:

  1.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学生大一在双桥校区就读,大二~大四在巴南南泉校区就读。

  2.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招收类别的专业。

  3.学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报名和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组织:应用本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点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凭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安排:

  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


  第十六条 免试条件: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校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3月底(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

  第十八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按专业科类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线。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十九条 中职类招生志愿设置

  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按类别设置本科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

  第二十条 填报办法:

  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一)“应用型本科”志愿填入本科批,限中职类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二)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的考生须根据自己参考的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类严格遵循对应关系报考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即考生填报专业(包括本科、专科层次专业)须与报考类别相同,不能跨类选择填报。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招生院校志愿。

  第二十一条 填报提醒:

  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第二十二条 志愿征集:如录取时我校部分专业计划未满额,将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三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批次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认定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本科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电子商务不招收语言障碍、听力受限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四条 录取查询:考生于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录取结果。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学校阳光招生网(zs.cqie.edu.cn)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考生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及就业:

  1.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第二十七条 助学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重庆籍农村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可学费加住宿费全额贷款,应贷尽贷),本科可以贷四年并由国家财政贴息,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重庆籍农村建卡贫困户学费资助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年.人)、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最高5万元)、国家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8000元/年.人)、企业奖助学金(500元~8000元/年.人)。

  学校还设有本升研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企业奖助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 62845385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2846626、62846636

  学校网址:http://www.cqi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qie.edu.cn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学校地址:

  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政编码:400056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政编码:400900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文件为准。

  文章转载自:重庆工程学院

  此文章来源链接:http://zs.cqie.edu.cn/html/7/content/19/02/23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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